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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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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营口市重点监管企业及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800-02958
项目名称:2021年度营口市重点监管企业及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2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20,000.00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于2021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承担检测工作的单位应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证),同时其资质证书附件的“类别(产品/参数/项目)”中含有:a.《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所有基本检测项目;《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中所有检测项目及表2滴滴涕总量、六六六总量检测项目;土壤pH值检测项目。b.《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所有检测项目。(2)应为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登记备案的供应商;(3)需提供实验室场地证明(提供实验室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证明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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