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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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三四团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获兵农办〔2016〕13号文批准, 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及团场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5000亩。
三、招标内容:水利措施、农业措施、林业措施、田间道路等。
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道及滴灌土建工程)
第二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道路及防护林工程)
第三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滴灌设备购置)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第三标段: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销售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办法: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六、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需原件另附加盖公章的两套复印件)于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6月2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到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号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报名处由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报名。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7.1请于2016年 月 日至 2016年 月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15:30时至 19: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在八师石河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报名处由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售价 1500 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八.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号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
十、招标人:第八师一三四团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 13579739863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濮燕 闫晓婷
电 话: 0993―2821160 18240933393 1527630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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