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沧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询比公告
中节能(沧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节能(沧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00802030110417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沧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六、所属项目名称:无
七、项目概况:
(一)资金企业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两条400t/d垃圾焚烧生产线和两台7.5MW汽轮机发电机组。
八、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活性炭采购。预估数量范围:120吨/年(最终以实际生产需要交货数量为准),最高限价60万。
九、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十、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内分批到货,需保证按需方要求持续供货。具体送货时间及送货量以甲方通知后5天内到货。
十一、采购货物交付地点:沧州市新华区经十一大街西侧顾官屯村西中节能(沧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区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信誉良好,无履约不良、被投诉情况,所承担的总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且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6.投标人须提供自身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个10万元以上的活性炭销售业绩(签订年度单价合同的,需提供年收入10万以上的收款凭证 ),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合同价格页(需体现合同总金额)、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且市场信誉较好。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与。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 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经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并经系统确认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应答文件加密压缩包送达指定邮箱liuketong@cweme.com;须包含加盖公章应答文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与可编辑Word文件各一份(PDF文件与word文件不一致时,以PDF文件为准),具体见采购文件最后一页开标通知。
十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方式: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 10时00分
(二)响应文件开启方式:本次采购将采用远程开启应答文件形式(具体见开标通知)。
十七、响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
(二)接收保证金账户信息:
(1) 保证金收款账户: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
(3)账号:9558850200000770821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并在系统确认缴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二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节能(沧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经十一大街西侧顾官屯村西中节能(沧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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