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侯区国有房屋资产管理意见》的总体要求,现对晋阳路164号一楼至三楼进行公开招租。我公司保证所提供房产招租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招租方及招租标的
(一)招租方:成都武科实业有限公司
(二)招租标的简介
本次拟出租的房产位于晋阳路164号一楼至三楼,建筑面积共计342.94平方米,本次招租将房屋整体租赁,招租对象为单一承租人,房屋以现状交接。
二、招租期限及租金底价
招租期限为不超过5年(具体租赁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年租金底价为120989.23元人民币,前2 年租金按中标价缴纳,从第三年每两年在中标价基础上上浮5%缴纳。
三、房屋用途
该房产用于 商业 ,承租人一旦投标租赁必须符合国家及成都市的相关规定,根据所属房产设定用途使用并遵守相关物业管理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租赁合同履约的,违约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租方所造成的损失;该房产承租人中标后只许本人使用,不得进行二次分租。
四、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租赁投标。
(一)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 万元,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
2.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3.其他:(针对经营项目可做具体说明)
(二)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
2.其他:(针对经营项目可做具体说明)
(三)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季度、半年或年度付款),具体付款比例及时间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20年11月30日9:00时起至2020年12月4日17:00时止。
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上午10:00
七、承租人确认方式
本次房产承租人的确定,采取资格审查,有效最高报价者中标(密封一次报价)的方式确定。
(一)公告截止前意向承租方均可前往西部智谷B区10栋3单元529室咨询、申请投标。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必须携带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并向成都武科实业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30000.00元后,意向承租方将标书密封并在开标时间前送到我公司528室参加开标;
标书内容包括:
1.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
(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承诺书(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
(5)报名竞价表(附件2)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2)意向承租方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竞价表(附件2)
(三)公告期截止后,在出租方等有关人员的监督下,依据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公开开标,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最高报价相同的,则以最高报价为底价,由最高报价者进行新一轮竞价,直至竞出最高价。
八、保证金及房产租金
(一)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应于前述公告期内,向我公司指定账户汇入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整。(账户名:成都武科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牌楼支行,账号:1001 3000 0013 4209)。
未中标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中标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房屋租金,若中标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规定或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应承担以下责任:
1.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取消竞得资格;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二)房屋租金
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一期房产租金支付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其余租金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方。
九、联系方式
电话:028-85587181
联系人: 袁先生
地址: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10栋3单元529
成都武科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1
序号 | 位置 | 楼层 | 设定用途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单价(元/㎡/月) | 年租金底价(元) |
1 | 晋阳路164号 | 一楼至三楼 | 商业 | 342.94 | 29.4 | 120989.23 |
附件2
报名竞价表 |
报名人 | (说明:个人填写姓名、身份证信息,企业填写营业执照信息) |
承租房屋/房屋用途 | |
租金报价 | (填写愿意支付的租金价格,单位:xxxx元/平方米/月)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