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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行李条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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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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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行李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标段
货物名称
数 量
主要技术规格
供货期
交货地点
标段一
RFID行李条
预计约331.8万张/年,按实结算
详见第五章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标段二
普通行李条
详见第五章
详见第五章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自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浙江省义乌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3、舟山普陀山机场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⑤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舟山普陀山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舟山普陀山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⑤所投标段说明发送至xuyx@zjsct.cn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投标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②在开标现场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
8.招标监督联系人:阮工联系电话:0571-866621339.日常事务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许益仙、张樱 联系电话:0571-87316202、86662735、13858011580、13958034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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