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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致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11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0日【注: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具体时间要求。】”修改为:“ 2011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注: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具体时间要求。】”
注:招标文件涉及工程业绩具体时间要求的均以本次招标文件修改补充说明为准。
二、招标答疑
1、问:该项目的公司业绩要求已完成的并已竣工(完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总投资在10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及给排水工程施工监理(且该工程应满足以下要求:日制水能力1万m³(含)以上的给水厂,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得到项目),该项目的业绩门槛要求太高,全省能满足的监理单位很少,本工程业绩要求明显存在有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答:本项目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工程建安投资约26527.51万元,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设置的业绩要求为“已完成的并已竣工(完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总投资在10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及给排水工程施工监理(且该工程应满足以下要求:日制水能力1万m³(含)以上的给水厂,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得到项目)”;
根据工程施工监理资质标准附表2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中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三级指标为2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本项目设置的日制水能力1万m³(含)以上的给水厂符合等级三级要求。
备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修改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②招标文件已修改后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答疑纪要及修改补充通知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云霄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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