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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丰县水域保护规划方案编制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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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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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丰县河湖管理与保护项目建设处实施的丰县水域保护规划方案编制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是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丰县境内。
(2)项目投资:约110万元。
(3)工作内容:编制丰县水域保护规划方案。
(4)招标范围:根据《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35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省级水域保护示范区建设试点和水域保护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域保护提出规划意见,提交相应成果。
(5)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招标为1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或水利行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投标申请人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河湖库(河道或湖泊或水库)保护相关规划编制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账户号:60340188000145375-0019450
开户名: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本公告为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6日。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227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现金)。标书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本工程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西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方式。
11、招标人地址:丰县南苑路(阳光康桥西)
联系人:韩柱金 电话:0516-89287536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唐流霞 电话:0516-80802220
13、监督部门:丰县水务局规划基建科
联系人:段圣福 电话:0516-89287239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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