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梧州—玉林—钦州公路(苍梧至容县段)项目施工期环境、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广西梧州—玉林—钦州公路(苍梧至容县段)项目施工期环境、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11-04 |
|
详细内容:
|
{本项目2021-11-04
招标编号:HG2021-GL237
1.招标条件
梧州—玉林—钦州公路(苍梧至容县段)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21〕3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西容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期环境、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概况
2.1 项目基本概况
梧州-玉林-钦州公路(苍梧至容县段)工程起点拟在梧州市长洲区倒水镇大同村附近,接梧柳高速公路,途经梧州市苍梧县、藤县、岑溪市、玉林市容县,终点位于容县十里镇六丰口村附近,接广昆高速公路。主线全长105.6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建设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全线线设置隧道24座,桥梁92座,桥隧比45.1%;全线共9处互通式立交、6处收费站、2处服务区。项目工可估算总投资约190亿元。
梧州-玉林-钦州公路(苍梧至容县段)项目施工工期:36个月(以实际实施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 个月,计划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施工期环境监测服务时间为工程开工建设至环境保护顺利通过专项验收,监测期约:36个月。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时间为工程开工建设至水土保持顺利通过专项验收,监测期约:36个月。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
2.2.1.1梧州—玉林—钦州公路(苍梧至容县段)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2.1.2梧州—玉林—钦州公路(苍梧至容县段)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及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合同段,其中:梧州—玉林—钦州公路(苍梧至容县段)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为:№CR-HJ合同段(全线K0+000—K104+723.053段含连接线);梧州—玉林—钦州公路(苍梧至容县段)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为:№CR-ST合同段(全线 K0+000—K104+723.053段含连接线)。
3.施工期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时间及进度要求
3.1 施工期环境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时间及要求
3.1.1服务时间:工程合同签订日至环境保护顺利通过专项验收,服务工作结束时间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顺利通过时间为准。
3.1.2施工期环境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相关要求
(1)施工期环境监测相关要求
监测单位应按期向发包人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监测设计及实施计划(方案)、监测年(季)度报告、监测总结报告等。特殊监测时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14天内提交监测报告(一式六份)。
(2)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要求
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及进度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包括环保验收相应的专家咨询、负责协调环保验收相应的会议等),确保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顺利通过。
(3)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施工期环境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的要求和内容。
3.2 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时间及要求
3.2.1服务时间:工程合同签订日至水土保持顺利通过专项验收,服务工作结束时间以项目水土保持验收顺利通过专项验收时间为准。
3.2.2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相关要求
(1)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相关要求
监测单位按要求向发包人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度报告、监测总结报告、大型或重要位置弃土(渣)场的照片等遥感、影像资料及水土保持示范项目创建方案,因降雨、大风或人为原因发生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的,应及时进行监测,并于事件发生后1周内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情况。
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完成后,应于3个月内报送《生产建设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要求
在招标人进行水土保持验收前提交合格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提供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水土保持验收相应的专家咨询、负责协调水土保持验收相应的会议等),确保本项目顺利通过水土保持验收。
(3)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的要求和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资质要求
№CR-HJ合同段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3业绩要求
4.3.1 №CR-HJ合同段的投标人在近六年内(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 正在开展或成功完成过1个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监测业绩;
或
② 正在开展或成功完成过1个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环保验收业绩。
4.3.2 №CR-ST合同段的投标人在近六年内(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 正在开展或成功完成过1个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业绩;
或
② 正在开展或成功完成过1个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验收业绩。
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受贿犯罪行为记录。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报名转账邮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扫码报名投标”二维码或者搜索“宏冠工程咨询”公众号,完成线上报名手续(线上报名须上传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标书购买费用转账底单扫描件、开票信息),我公司将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寄出,标书购买费用电子发票在开标结束后统一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报名邮箱。
标书购买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汇入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用账户:
户 名: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南宁朝阳支行营业部
帐 号:4500 1604 4730 5070 8266
汇款时汇款单据应注明“苍容路环保水保№标段标书费”。
5.2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二楼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M202开标室,招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进行公开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8.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人:广西容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梧州市藤县藤州镇津北大道3号
邮政编码:543399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4-755105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D栋商铺三楼314室
邮政编码:530029
联系电话:0771-2115873、2115704(传真)
联 系 人:黄工
招标人:广西容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