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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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dsggzy.com/)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C2020-Bj025
2、项目名称: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5、预算金额:51万元 最高限价:51万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1采购内容: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17台
6.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
6.3质量要求:合格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单位财务制度或提供2019年度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dsggzy.com/)系统
方式: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磋商文件。投标企业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10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 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公告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同时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鲁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鲁山县
联系方式:15136930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新时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68号2单元19层1910号
联系方式:18236630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红波
电 话:18236630753
监督部门:鲁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2020年12月1日
温馨:
注: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5.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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