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医院第二批秋冬季防护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某部医院委托,对某部医院第二批秋冬季防护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0-JQ41-W304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单位 | 预估采购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是否进口 | 备注 | 01 | 医用防护口罩 | 只 | 11970 | 13 | 15.561 | 否 | 1995只/月,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02 |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帽/手术帽 | 顶 | 279300 | 0.55 | 15.3615 | 否 | 46550顶/月,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03 | 医用隔离面罩 | 个 | 3990 | 12 | 4.788 | 否 | 665个/月,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04 | 医用隔离眼罩 | 个 | 1596 | 80 | 12.768 | 否 | 266个/月,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05 | 医用隔离鞋套 | 双 | 7980 | 45 | 35.91 | 否 | 1330双/月,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注:(1)本项目划分为5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周期为6个月,到期后视情况可再延续6个月或停止。 (3)签订合同后根据院方实际需求先期供货1个月量(见上表中“备注”项),后续供货需求则根据院方需求动态调整,最高供货数量不超过6个月量(见上表中“预估采购数量”项)。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1.项目总预算金额:人民币84.3885万元 2.各包最高限价金额:各产品最高限价详见“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页 (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如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需提供药监局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国产生产厂家提供,如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需提供药监局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代理商提供),否则提供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制造的,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或国内总代)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的有效期内的专项唯一授权书(授权区域须涵盖沈阳市或辽宁省区域)。 (3)提供近1年内所投产品在医院或疾控中心的销售业绩,至少1份(销售合同或有效证明,清晰无涂抹痕迹)。 (4)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整(含)以上。 (5)公司成立时间3年整(含)以上。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 年11月27日到2020 年12月02日止(0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6室 4.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5.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报名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材料一套:(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页 (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如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需提供药监局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国产生产厂家提供,如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需提供药监局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代理商提供),否则提供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证明材料;(6)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制造的,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或国内总代)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的有效期内的授权书(授权区域须涵盖沈阳市或辽宁省区域);(7)提供近1年内所投产品在医院或疾控中心的销售业绩,至少1份(销售合同或有效证明,清晰无涂抹痕迹)。 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生产商生产的同种产品参加投标报价,同种产品金额达到采购项目总额60%以上时,在计算投标(报价)人数量时,应视为一个投标(报价)人。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20年12月03日13: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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