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稽查办案指挥中心四室建设室内改造工程的施工组织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稽查办案指挥中心四室建设室内改造工程
二、项目预算:29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竞谈文件及其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供应商的正式人员,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为其缴纳的2020年5月-2020年10月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注: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中“资格审查文件”。
特别提醒:
(1)响应谈判的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材料原件供谈判小组资格审查谈判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至2020年12月4日9时30分;
2、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澄清、答疑(如有)等所有相关资料获取方式:“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政府采购—分散采购”该项目中直接下载。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供应商必须在2020年12月4日9时30分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2、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102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竞谈文件中涉及保证金条款均不作要求。
八、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
45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九、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日17: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盖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dhqgs@163.com。报名函原件与竞谈响应文件于开标时间截止之前同时递交给招标代理单位。2020年12月2日17:00后将不再接受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确认以下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实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并将该投标人记入采购人单位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若中标后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按要求进行赔偿。
十、其他:
1、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没有质疑视为充分了现场条件,并在谈判报价时考虑相关费用。
2、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谈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女士(0513-81589608)
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8号创业外包服务中心C幢611室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3-83109381
邮
箱: xdhqgs@163.com
二O二O年十一月三十日